关于取消部分登记代理机构专利预审资格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10-27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申请预审业务管理办法 (试行)》(国知办发办字〔2023〕25号)和《湘潭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备案主体、代理机构预审服务管理办法》(潭知保发〔2025〕6号)的相关规定,湘潭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对注册登记代理机构的基本情况进行核查。
经核实,广州粤弘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深圳市广诺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北京博识智信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北京智行阳光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北京凯谦巨邦专利代理有限公司已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吊销专利代理执业许可证,不再符合我中心代理机构预审注册的有关条件,即日起取消上述代理机构专利申请预审服务资格。
特此公告。
湘潭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5年10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