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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专利费用缴纳指引

发布时间:2025-11-05

近年来,我国市场主体创新能力不断提升,核心技术领域专利储备增强,专利已成为我国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取得竞争优势的战略性资源,与之密切相关的海外专利费用管理也越来越受到重视。

海外专利费用是由各国家、地区或组织机构发布的现行专利收费标准中所规定的费用。由于各国家、地区或组织专利法律规定不同,专利维持费用缴纳规则不同,语言和货币不同,海外缴费渠道不同,海外专利授权后的维护成本和难度远高于中国授权专利,企业流程管理人员很难在短时间内掌握相关规则,并确保及时准确缴费。此外,企业每年在评估海外专利费用花销时也往往面临预估不准的问题,这也为企业合理筹划预算、及时调整知识产权布局与策略、大幅度降低风险和节约成本带来挑战。

海外专利缴费特别需要关注时限和费用等必要信息。此外各国家、地区或组织还根据当地情况,规定了一些特殊要求。只要关注以下必要信息和特殊要求,就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避免缴费过程中的错误。以下将以中国专利缴费规定为参照,对比介绍海外专利维持必要信息。

1.缴费阶段

专利申请维持费是指尚未被授予专利权的申请,应当缴纳的维持其专利申请的费用。自2010年2月1日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2010修订)规定,中国不再收取专利申请维持费。

欧洲专利局、澳大利亚、南非、巴西等国家、地区或组织仍需在申请后缴纳专利维持费。印度、印度尼西亚、新加坡、英国等国家、地区或组织虽然在申请后无需缴纳专利维持费,但是授权当年需要追缴申请至授权指定期间内的维持费用。

表1:中外专利缴费阶段对比

对比维度

中国规定

其他国家/地区规定

专利申请维持费

自2010.2.1起

不再收取

1.需在申请后缴纳:欧洲专利局、澳大利亚、南非、巴西

2.授权后追缴申请至授权期费用:印度、印度尼西亚、新加坡、英国

 

2.缴费起始年度

中国规定申请人办理登记手续时应当缴纳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授予专利权当年以后的年费应当在上一年度期满前缴纳。

美国专利年费在授权后第3.5年开始缴纳,日本、韩国都是在授权后第4年开始缴纳,英国是在申请后第5年开始缴纳。

表2:中外专利缴费起始年度对比

国家/地区

缴费起始年度规则

中国

办理登记手续时缴纳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后续年费需在上一年度期满前缴纳

美国

授权后第3.5年开始缴纳

日本、韩国

授权后第4年开始缴纳

英国

申请后第5年开始缴纳

 

3.专利权期限

中国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及申请日为2021年5月31日(含该日)之前的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10年,该日之后的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15年。

其他各国家、地区或组织的发明专利专利权期限多为20年,外观设计10年至25年不等,实用新型则区别更大。

表3:中外专利权期限对比

国家/地区

发明专利保护期

实用新型保护期

外观设计保护期

中国

20年

10年

2021.5.31(含)前申请:10年;该日后申请:15年

其他多数国家/地区

20年

差异较大

10-25年不等

 

4.缴费到期日

中国规定以专利申请日为基准计算专利年费缴费到期日。

美国、日本、韩国等以授权日为基准计算专利年费缴费到期日,菲律宾以PCT申请的国际公开日作为基准计算专利年费缴费到期日。

表4:中外专利缴费到期日基准对比

国家/地区

缴费到期日计算基准

中国

专利申请日

美国、日本、韩国

专利授权日

菲律宾

PCT申请的国际公开日

 

5.缴费间隔和窗口期

中国规定授予专利权以后每年都需缴纳年费,缴费无窗口期。

美国一共需要缴纳3次年费,分别在第3.5年、第7.5年和第11.5年,每次缴费到期日前半年开放窗口;英国、西班牙、奥地利、新西兰、巴西等的发明专利开始缴费后每年都需缴纳年费,每次缴费到期日前3个月开放窗口;比荷卢知识产权组织、爱沙尼亚在缴费到期日前6个月开放窗口。

表5:中外专利缴费间隔与窗口期对比

国家/地区/组织

缴费间隔

缴费窗口期规则

中国

每年缴纳

无窗口期

美国

仅缴3次

(第3.5/7.5/11.5年)

每次缴费到期日前半年开放窗口

英国、西班牙、奥地利、新西兰、巴西

每年缴纳

每次缴费到期日前3个月开放窗口

比荷卢知识产权组织、爱沙尼亚

每年缴纳

每次缴费到期日前6个月开放窗口

 

6.年费缴费范围

中国专利年费以一件申请为整体进行缴费,其他大多数国家、地区或组织的设置与中国相同。日本、韩国、菲律宾、越南等还需要按照权利要求数量缴纳相应倍数的权利要求年费。其中,菲律宾可分别免收5项和1项权利要求年费,菲律宾还额外要求缴纳官费金额1%的官方税。

表6:中外专利年费缴费范围对比

国家/地区

年费缴费范围规则

中国

以一件申请为整体缴费

日本、韩国、菲律宾、越南

需按权利要求数量缴纳相应倍数年费(菲律宾额外减免5项权利要求年费+缴纳官费1%的官方税)

其他多数国家/地区

与中国一致

 

7.滞纳金

中国规定专利权人未缴纳或者未缴足年费的,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补缴,同时缴纳滞纳金;滞纳金的金额按照每超过规定的缴费时间1个月,加收当年全额年费的5%,即有1个月免滞纳金宽限期。

如果发明专利逾期缴纳年费,大多数国家、地区或组织允许在6个月内补缴年费同时缴纳滞纳金以继续维持专利权,例如:美国收取固定金额的滞纳金;欧洲专利局收取当年维持费50%的滞纳金;日本收取当年维持费100%的滞纳金;韩国按每月递增3%收取滞纳金;英国收取固定金额滞纳金,但金额按逾期时间阶梯上升。

日本、韩国、法国、意大利、丹麦、俄罗斯、澳大利亚等国家或组织没有免滞纳金宽限期,欧洲专利局的免滞纳金宽限期为到期日所在月最后一天,卢森堡的免滞纳金宽限期为1个月,德国的免滞纳金宽限期为2个月,瑞士的免滞纳金宽限期为3个月。

表7:中外专利滞纳金规则对比

国家/地区/组织

滞纳金

补缴期限

滞纳金比例/规则

免滞纳金宽限期

中国

期满后6个月内

每逾期1个月,加收当年全额年费的5%

1个月

美国

收取固定金额滞纳金

欧洲专利局

收取当年维持费的50%

到期日所在月最后一天

日本

收取当年维持费的100%

韩国

按月递增3%收取滞纳金

英国

固定金额滞纳金,按逾期时间阶梯上升

德国

-

2个月

瑞士

-

3个月

卢森堡

-

1个月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指导,中国专利信息中心北京国专知识产权有限责任公司编写的《海外专利费用指引(2025版)》1-8页(2025年6月发布)。

         

附件:海外专利费用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