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预审备案主体、代理机构分级分类评价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提高专利快速预先审查(以下简称“预审”)质效,规范备案主体、代理机构分级分类管理工作,根据《湘潭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备案主体、代理机构预审服务管理办法》(潭知保发〔2025〕6号)、《湘潭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预审备案主体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潭知保发〔2025〕8号)、湘潭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预审代理机构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潭知保发〔2025〕9号),湘潭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拟面向备案主体、代理机构开展分级分类评价工作,需征集典型案例等相关资料,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25年11月7日-2025年11月14日
二、征集内容
(一)预审典型案例
征集对象:预审备案主体和注册代理机构
征集要求:
1.预审案件符合以下任意一种情形:属于国家级或省级重点项目、取得了较好的经济价值或社会价值。授权发明创造产生了较好的转化应用效果(外部转化或内部自主实施)、解决了关键“卡脖子”技术问题、取得了较好的经济、社会价值等。
2.案例内容真实准确、详实生动,突出说明备案主体的发展情况、预审案件的技术创新点、经济社会效益以及保护和运用成效等。
(二)主体资质和项目承接情况
征集对象:预审备案主体
征集要求:
1.主体资质:资质包括但不限于: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实验室、国家科研机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科技领军企业、上市企业、上市后备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雏鹰企业、独角兽企业,以及入选国家、省市级知识产权示范试点高校或企业等。(需提供有效的资质认定时间、认定单位以及认定内容等佐证材料,如相关官网公布的名单、资质证书等。)
2.项目承接情况:近3年承接国家级、省市级、市知识产权局或中心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项目的数量。(需要提供项目申报书、项目立项、协议、合同等佐证材料。)
有多项项目的,需提供Excel清单表(加盖公章)。
(三)相关荣誉
征集对象:注册代理机构
征集要求:
1.代理预审案件获奖情况:评价年度内,代理的预审案件获得国家级、省级专利奖的情况(同一专利不重复计分)。
需提供相关的证书扫描件或相关官网公布的名单,有多项专利奖的,需提供Excel清单表(加盖公章)。
2.代理机构获奖情况:评价年度内,代理机构获得市级或以上荣誉称号的情况。
需提供相关的证书扫描件或相关官网公布的名单,有多项荣誉的,需提供Excel清单表(加盖公章)。
3.代理机构信用等级:评价年度内,代理机构的信用等级情况。
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三、具体要求
各备案主体、代理机构提供的相关佐证材料应为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典型案例同时提交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和电子件(WORD版),以上材料以邮件形式报送至xtsbhzx@163.com,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单位名称+分级分类评价。
四、其他说明
评价年度为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我中心将根据评价指标对各主体提交的佐证材料进行核实和赋分,根据综合得分情况分别对备案主体、代理机构进行分级定档,对评级为A级的备案主体将提供优先服务,对评级为A级以上的代理机构将在官网公布名单。
我中心将对征集到的案例进行遴选,通过知识产权宣传周和其他知识产权重大宣传活动等进行多渠道宣传推广。
特此通知。
湘潭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5年11月7日
(联系人:王勇 0731-521836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