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快速预审
发布时间:2023-04-03
专利申请快速预审服务
(1)申报专利申请快速预审,需具备以下条件:
①申请主体在本辖区注册并为在保护中心完成备案的单位;
②拟提交专利申请属于保护中心服务的产业领域;③申请人申报专利申请预审服务时须签订《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申请须知》和《承诺书》,并确保专利申请符合须知和承诺书中相关要求。
(2)预审的主要内容包括:
①对拟提交的专利申请进行初步分类,判定是否属于保护中心服务的技术领域范围;
②对拟提交的专利申请文件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
③拟提交的专利申请是否存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
④拟提交的专利申请是否存在低质量问题;
⑤对拟提交的发明专利申请的单一性和新颖性进行审查。
(3)根据预审情况,形成保护中心预审结论,如存在缺陷,将缺陷告知申请人并要求申请人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以消除缺陷。
(4)通过保护中心预审合格的拟提交的专利申请,申请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正式提交该专利申请,获得专利申请号后应立即完成网上缴费并于当日内将专利申请号提交至保护中心,如确存在特殊原因导致不能按时缴费的,需出具相关承诺书;未通过保护中心预审的拟提交的专利申请,申请人可按照普通程序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提交申请。
(5)保护中心对已正式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提交的专利申请(已获得专利申请号)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在专利审查系统中对专利申请号进行标注并提交。在后续审查中如发现申请主体存在非正常申请行为,则立即中止快速审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