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湘潭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今天是:
您的位置:>通知公告

海外知识产权制度及政策动态(2025.11)

发布时间:2025-11-10

一、中外知识产权合作动态

为加强中日(本)经贸合作,经双方商定,中日知识产权工作组第12次会议将于2026年1月下旬在北京召开。工作组旨在交流双方知识产权立法、执法和司法进展,推动解决双方企业在贸易投资过程中遇到的知识产权问题。欢迎有关部门、企业和个人于2025年11月17日前以书面形式将在日本遇到的知识产权问题、困难以及相关意见、建议告商务部条法司。

电话:010-65198413  65198153

传真:010-65198905  65198997

邮箱:tfszcc@mofcom.gov.cn

(来源于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https://ipr.mofcom.gov.cn/article/gjhz/shuangbian/zhongri/zhiscqgzz/202511/1993744.html)

二、海外知识产权法律和政策

(一)适用于坦桑尼亚进口商品的新商标备案规则

自2025年12月1日起,任何将商品带入坦桑尼亚的人员都需要在公平竞争委员会中将所有相关的商标进行备案。无论商标是在坦桑尼亚还是在其他地方注册的,都必须先向商品标志首席检察官备案,随后商品才能进入坦桑尼亚。否则,带有该商标的商品可能会在边境被拦截、没收,或面临罚款及其他处罚。

商品标志首席检察官将有权在边境检查和执行这些规定,以阻止假冒和侵权产品的流入。为了备案商标,人们需要向商品标志首席检察官提交书面申请,其中应包含以下详细信息:

1、商标所有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信息;

2、商标所有人(或相关合伙人/协会)的国籍或公司注册详情;

3、商品的生产地;

4、带有商标的商品样品或清晰数码照片;

5、任何被授权使用该商标的许可持有人的详细信息;

6、关于在境外使用该商标的任何母公司、子公司或关联公司的信息;

7、当前商标注册证的核证副本;

8、已支付规定申请费的证明(按商品类别收费)。

一旦获批,备案的有效期为1年,并且必须每年进行续展。如果商标注册被撤销、注销或未续展的话,则备案将自动取消。

这一新体系对于坦桑尼亚处理商标和进口商品的方式而言是一个重大变化。因此,所有商标所有人、进口商和分销商应开始着手准备,在2025年12月1日截止日期之前,识别所有与其进口商品相关的商标,并收集必要的文件以满足新要求。

(来源于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https://ipr.mofcom.gov.cn/article/gjxw/lfdt/fz/sbfz/202510/1993699.html)

 

  • 英国克隆的欧盟商标自2026年1月1日起未使用将面临撤销风险

在英国脱欧后,英国知识产权局(UKIPO)将约200万件欧盟商标自动转换为对应的英国商标(“英国商标克隆”),以维持其在英国的保护效力。

自2026年1月1日起,未在英国实际使用的英国克隆商标将因未使用而面临被撤销的风险。这意味着第三方可申请撤销,且仅因未使用即可将该商标从注册簿中除名。因此,权利人需立即评估能否提供在英国的使用证据。有效的证据可能包括:发票、送货单/订单确认函、销售及营业额统计数据、价目表和产品目录、包装、标签及产品照片,以及营销材料——所有材料均需明确体现与英国的关联性。

请核查您的商标组合中英国克隆商标及其在英国的使用情况,并务必在2026年1月1日前充分启动或加强商标使用。若计划仅在中长期实施使用,建议采取包含新申请英国商标的策略。

(来源于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https://ipr.mofcom.gov.cn/article/gjxw/gbhj/ozqt/yg/202510/1993702.html

 

三、海外知识产权重大诉讼

印度信实工业成功向商标侵权者发出禁令

1、背景事实

原告信实工业有限公司(Reliance Industries Limited)是知名注册商标“JIO”的所有人。第一被告阿斯夫.艾哈迈德(Asif Ahmed)是域名www.jiocabs.com的注册人,而第二被告乌斯曼(Usman)是Doon Taxi Service的所有人。第三被告P.D.R. Solutions LLC则是上述域名的管理机构。本案的核心争议涉及被告以“JIO”的名义运营了出租车服务并使用了域名www.jiocabs.com等行为,原告声称这与其注册商标构成了欺骗性相似。据称,被告在将其服务作为跨邦及国家级出租车业务进行营销时,使用了与原告原创“JIO”品牌极其相似的标识和图案。

因此,信实工业有限公司提起了此次的商业知识产权诉讼,寻求向对方发出永久禁令,以制止被告侵犯其注册商标和版权、仿冒其商品和服务的行为,以及阻止被告使用与原告知名“JIO”商标构成欺骗性相似的域名或图案。此外,原告还寻求让法院发出命令,要求域名管理机构暂停并转让这一引起了争议的域名。

2、分析观点

原告提交了大量证据,以证明其对“JIO”商标的所有权和持续使用的情况。这件“JIO”商标自2011年12月9日起在第9类中完成了注册,并自2012年起在涵盖运输和旅行安排服务的第39类中进行了注册。这些注册的有效期将持续至2033年1月24日,并且原告还在14个不同的类别中完成了多项注册工作,这充分证明了其在市场中所获得的广泛保护和声誉。

为确立侵权的事实,原告提供了“证据W”,这份证据对争议双方的商标进行了并列比较,展现出了其中的欺骗性相似。“证据T”含有来自被告WhatsApp和网站的图片,验证了侵权商标和图案的使用情况,而“证据S”则包含WhatsApp中的聊天记录,确认了被告在出租车业务中主动使用“JIO”名称的行为。这些证据共同表明,被告存在盗用原告知名商标所承载商誉的明确意图。

被告在收到法律通知后所采取的行为也具有重要意义。收到原告通知后,被告更改了其商号和网站内容,但是域名www.jiocabs.com仍保持着活跃状态,而且仅重定向至另一个网站。法院将此行为解释为对侵权行为的默示承认,并认定其目的就是要规避法律责任,同时继续利用“JIO”商标的商誉。

此外,原告还提请法院要注意既往的司法判例。在这些判例中“JIO”已被认定为驰名商标,且类似域名的使用均受到限制。通过彰显出司法机关会保护“JIO”商标免遭未经授权的使用和淡化的一贯立场,这些判例进一步强化了原告的诉讼理据。

3、判决结果

法院认定原告已就授予临时救济提出了充分的初步证据。据此,法院依照诉讼请求发出了临时禁令。该命令禁止第一、第二被告使用www.jiocabs.com域名,禁止其在出租车服务或任何其他商品/服务上使用“JIO”商标或任何其他类似的标识,同时还禁止被告使用或复制与原告原创“JIO”艺术作品相似的任何图案或艺术素材。

在作出此项救济裁定时,法院指出原告已成功证明商标侵权及假冒行为是成立的。法院认定便利平衡更倾向于原告,且若未颁布禁令的话,原告将遭受到不可弥补的损害。被告的行为(特别是其在收到通知后对网络资料的更改)被视为其对原告权利予以默认的佐证。

在程序方面,法院裁定被告若有意申请变更、调整或撤销该临时命令,其有权提出相应的动议。法院还裁定答辩宣誓书应在4周内提交,反驳诉状则需在之后的2周内提交。本案已安排于2025年11月28日就后续的临时救济措施进行审理。

来源于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https://ipr.mofcom.gov.cn/article/gjxw/ajzz/sbzjzz/202510/1993697.html)

 

企业在拓展海外业务过程中,如遭遇各类知识产权纠纷,可随时寻求本分中心的支持。本中心将依托专业化信息渠道与专家资源,为企业提供全方位指导与协助,包括但不限于:对案件进行动态监测与专业分析,提供应对策略咨询,对接境内外优质法律服务资源,以及普及海外维权共性知识与流程,旨在协助企业有效应对挑战,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郑岚清0731-52183666

通信地址: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书院中路38号蜂巢大楼4楼404室,邮编 41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