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关于发布《企业首席知识产权运营官工作指南》团体标准试点企业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5-19
各相关企业:
根据《湘潭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关于征集〈企业首席知识产权运营官工作指南〉团体标准试点企业的公告》《企业首席知识产权运营官试点企业评选方案》要求,经企业自愿申报、初审、复审、集体研究等程序,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确定了《企业首席知识产权运营官工作指南》团体标准试点企业共5家。现将试点企业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周期
试点周期为2026年5月—2027年4月。
二、试点内容
按照《企业首席知识产权运营官工作指南》团体标准要求构建相应工作制度体系并有效实施。
三、工作要求
各试点企业应抓紧开展相关工作,及时反馈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和建议,按时高质量完成试点任务。于2026年10月底前向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提交中期进展报告;2027年4月底前完成试点相关工作任务,提交试点工作总结、自评报告及相关材料。
联系人:吴文波 0731-52183665
附件:《企业首席知识产权运营官工作指南》团体标准试点企业名单
湘潭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6年5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