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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关于开展关键核心技术专利优先预审服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5-28

各创新主体、登记代理机构:

为引导创新主体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实施高价值专利布局,发挥专利预审对“卡脖子”技术、重大项目的支撑作用,提高专利预审审查质量和效率,根据相关工作要求,湘潭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湘潭保护中心”)开展关键核心技术专利优先预审服务工作。其具体要求如下:

一、服务对象范围

提交优先预审的创新主体应已在湘潭中心完成预审备案,近三年无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且拥有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在所属技术领域具有较强的创新实力,并符合下列任一要求:

1.重点科研机构与高水平研究型大学,重点面向国家实验室、国家及省级重点实验室、国家科研机构等。

2.高端创新人才团队:重点面向国家级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团队及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核心团队。以人才团队名义申报的,须由其在潭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依托单位同意推荐并盖章。

3.科技领军企业: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处于产业链关键环节的高新技术企业、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国家级及省级专精特新企业。

4.重大项目承担单位:承接国家级、省级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的企事业单位。

5.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

6.其他成长性较好的、有关键核心技术的科技型企业。

二、受理条件

拟提交优先预审的专利申请技术方案应属于国家战略新兴产业前沿领域、国家未来产业、湘潭市“三优三特”现代产业集群及8条重点产业链的关键核心技术,在所属技术领域中具有技术突破性、技术壁垒和战略地位,并符合下列任一要求:

1.提交优先预审的专利申请来源于国家级、省级重点项目,且专利申请对应的产品或技术已实际研发完成,急需获得专利保护;

2.提交优先预审的专利申请有明确的海外专利布局计划,且一年内拟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专利审查高速路(PPH)相关规定加快海外专利布局;

3.专利申请属于卡脖子技术、关键共性技术、基础前沿技术范畴,可补齐产业链供应链短板弱项,产业支撑作用突出;

4.专利申请由国家级及省级重大人才工程团队、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核心团队牵头研发,技术原创性与行业引领性较强;

5.专利申请对应技术已完成样机研制、中试生产或示范应用,产业化落地进程快,亟需快速确权保障市场布局;

6.专利申请为企业核心壁垒专利、标准培育专利或产学研协同创新重大成果专利,对企业创新发展、资质培育具有重要支撑作用;

7.所属领域市场竞争激烈、存在较高侵权风险,需通过优先预审快速获得授权,开展维权及市场风控布局;

8.其他需要及时保护、转化应用的重大专利申请。

三、提交方式

1.请申请主体填写《专利申请优先预审请求书》(见附件),提供技术关键性、急需快保护等证明资料,发送至xtsbhzx@163.com,邮件主题为“优先预审+单位名称+案件数量”;

2.高校、科研院所作为专利申请主体的,应由高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主管部门筛选确定后统一向湘潭保护中心报送。

四、注意事项

1.与优先预审相关的专利申请应已完成相关文件准备,并提交至预审系统。保护中心将对符合要求的申请进行优先审查,并在5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查结论。

2.同一申请主体同批提交的优先预审案件,原则上不超过5件,本自然年度内提交的优先预审案件总数不超过20件。

3.湘潭保护中心将根据需要组织开展技术方案交流会或组织预审员赴申请主体研发场地实地考察生产研发过程。

4.申请主体应当遵从诚实守信原则,不得提交虚假证明材料,并配合湘潭保护中心对服务进行跟踪问效。

5.申请主体委托代理机构的,代理机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加强精准服务保障的工作要求。

6.优先预审不收取任何费用。

7.联系电话:0731-52183668

附件:湘潭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申请优先预审请求书

 

 

 

湘潭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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